正是由于学生不具备成为教育主体的主体性特征,教育活动的存在才是必要的与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学生的主体性不足,教学实践才是必要的。教学实践主要是作为教学实践的主体教师不断地作用于并影响、改造、发展教学实践的客体,即学生,从而培养其主体性直至确立其主体地位的过程。可以说,一旦学生充分发展了其主体性以至确立了主体地位,那么,这就意味着教学目的的真正实现,意味着教学过程的完结,这才是“教是为了不需要教”的真正体现。但是,在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则是教师进行教学实践的对象(客体)。①
教师单一主体论并不否认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样认识到教育活动的成功是建立在充分尊重学生基础上的。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但是作为客体的学生也具有主体性。教师主体性的发挥也要以了解、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为前提。教师作为主体与学生作为客体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依存的。②作为客体的学生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即是自主、能动的客体,也就是具有主体性的客体,有自己的需要、兴趣、爱好和思想,对各种教育影响有自己的选择。学生作为教学实践的客体并不妨碍其主动特性的发挥,教学活动正是教师根据自己对学生的主动性等的发展的认识来组织进行的。学生的主动性及其身心发展的特点是教学的依据,是学生客体相对独立于教师主体的重要表现,不过,学生客体的这种主动性、能动性及其身心方面的发展是教师作为主体启发、引导、培养、激发和改造的对象、目的和结果。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