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们是真的热情,不停的将自己手里的花灯往魏稷跟路长安的手里塞。见二人拿不下了,又想着往魏楚慕的手里塞。
他一个小娃娃,哪怕是平日里的胆子再怎么大,这会儿终究还是害怕的。
可看着手里的花灯却又忍不住的高兴,“娘,喜欢。”
百姓最听不得的就是魏楚慕的这句喜欢了,简直就是恨不得将什么都给送到魏楚慕的面前。
“小公子喜欢啊,那就将这些都拿去。”这会儿还有谁能想起来这些花灯做了原本是打算卖钱的?卖钱重要吗?不重要,只要能让小公子高兴,那这些花灯就算是完成了他们真正的使命。
路长安自然不会占百姓的便宜了,让如意将送他们花灯的人都记住了。等回头再将花灯的银子送去,送花灯给他们是百姓们的一片心意,这是好意,但她不能坦然接受。
许是因为收到了百姓们的热情,魏楚慕已经不耐烦再让他娘继续的抱着自己了。迫不及待的想要从他娘的怀里挣脱下来,想主动的在大家面前好好的表现一下。
果不其然,这群百姓看见魏楚慕自己走路走的还这么稳当的时候,那好话一箩筐一箩筐的往外面冒。
魏楚慕是越听越高兴,最后竟然背着小手走了一百多米的距离。如果要不是路长安担心这里人多眼杂怕把他给挤着了,只怕他还不愿意让他娘抱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