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铺老板借钱要有抵押物,这跟今天的情况是一样的。中世纪的稗官野史特别喜欢讲述借方一无所有的故事,例如借方无力支付高额利息,偿还不了贷款,最后连抵押物都搭进去了,云云。当铺服务于社会各阶层,对平头百姓和皇亲国戚一视同仁,不过主要是以穷人和下层阶级为主,谁家揭不开锅了,只要有东西可以抵押,就能从当铺借到钱。这不属于资本运营贷款,因为其目的不是生产性质的。当铺在欧洲遍地开花,被广大民众视为衣食父母,尽管利率高得吓人——年利率往往超过50%。当铺老板绝大多数是犹太人,后来,他们在消费贷款领域游刃有余。他们的事业成功地催生了一种新型金融机构,尤其是在意大利,这推动了个人金融的革命,也让借贷更为人性化。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人们意识到运营资本的必要性——尤其是意大利的城镇居民——居然是因为一道宗教命令。方济会(Franciscans)认为,当铺不可或缺,如果其收取的利率在合理范围之内,那么对于从当铺借钱的普通大众而言,这无疑是极有价值的服务。在那个没有银行和金融机构服务于个人的时代,当铺是私人借钱的最后选择。14世纪初,方济会修士杜兰德•圣普西安(Durand of St. Purcain)提出新倡议,要在已有的国家借钱形式之外,设立国家放贷机构,与私人放贷并行。多数城邦的惯常做法是商人和富人公民如果要借钱,必须向当权者交纳大约5%的利息,这实际上是让当权的高官显贵白白占了便宜。设立公共放贷机构的构想引发了翻天覆地的变革。这些公共贷方可以按照名义上5%的利率或者更低的利率借钱给公众,并且不会担上任何不好的罪名。抵押品还是需要的,不过比起私营的当铺或贷方,成本更低,逼债的程度更轻。